09年11月24日 15:11
中国地震局有关信息公开的负责人: 地震局11月19给我发的《补充申请通知书》已收到,我感到十分诧异。 一、地震局两次回复前后矛盾。 10月28日我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地震局在11月2日给我发出了受理申请的回执(中震[2009]第1号--回):“经审查,你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的申请本机关将于2009年11月19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另行书面通知。2009.11.2” 可见,该申请已经被审查并受理了,在15天后你局再提出“补充所需信息的具体用途说明后再行申请”的要求,相当于自己否定了自己上次的审查和受理。 我感觉这种做法有两点不妥,一是出尔反尔,与国家级机关形象不符。二是耽误申请人时间。15天过去了,申请人不仅未收到答复,还需要补充具体用途后再行申请一次,这无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提到的信息公开要及时、便民的原则相悖。 二、关于地震局提出的“补充所需申请的具体用途”的回复 在上次申请中,本人已经明确提出“所需信息用途为:1、掌握5.12地震真实情况和相关依据,作为调查和研究的依据;2、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行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认为,信息公开最根本的用途是公民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作为一个现代民主政府,接受人民监督是基本的职责。而信息公开、公民知情则对行使监督权的的基本前提。监督政府工作的证明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这本人在上次申请中已附上。 另外一个用途是用于本人的调查研究。5.12地震中,超过9万名同胞遇难失踪,财产损失巨大,这是一场令人震惊的民族灾难。本人在地震后花好几个月时间参与5.12公民调查的调研活动,这项调研涉及教育、民政、建设、财政、公安、地震等领域与地震相关的信息和政策。国家地震局在防震减灾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调研的内容之一,该调查包括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和预报、预防、抗震救灾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本人此次申请主要用于上述研究。 本人认为,政务的坦诚、透明是社会公平不可少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保证社会进入民主和法治的基本措施,也是尊重维护个人权利,希望地震局能按照该条例的要求,尽快对公众公开地震相关信息。 为了证明我们的工作,在此我提供一份以往的工作在公共媒体中的报道(见附录)。 希望获得你的理解和协助 柯丹 2009.11.24
09年11月19日 13:42
艾未未工作室在日本东京机场对冯正虎先生采访全文整理 记 者:今天就是第十二天了? 冯正虎:第十三天了。 记 者: 四号开始的? 冯正虎:四号开始的 记 者:为什么不愿意回到日本,简单的说为什么不愿意回到日本去? 冯正虎:我过去一共八次回国受到拒绝,那么过去的七次,其中有四次是在机场上受到阻碍,这是航空公司配合他们为难我。那么过去三次我都回到国内。尽管被拒绝回国,但是还是比较和平的方法拉我进入飞机室。然后我回到日本就自己进去了。这次实际上是完全的方式不同了,这次是我拒绝再次强制不让我回国,从我拒绝开始他们就采用暴力的方法。 记 者:什么样的暴力呢? 冯正虎:就是几个人把我硬拖、硬挤我,抓啊,甚至我把脚都抬起来了。我始终在机舱那口,口子不大的,拉着机舱这样抵抗了一个多小时。他们后面是几人,前面是四个年纪轻的特警。使劲的拖,那么这个过程当中,按照正规的来说这种飞机是不能开的,这种暴力的场面。但是航空公司还是屈服上海当地警察的威胁,最后去配合他们。他们的公职人员也出手了,他们几个把我拖在舱的最后,抬起来了,很吃惊的有这种场面出现。他们的一个职工,个子很高大的,把我按在那个椅子上,致使我一个多小时,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把我按住了以后,他们飞机就开始关门起飞了。你说这几乎跟绑架是一样的行为。那么,当然我是很理智的,当飞机开的时候,我就冷静下来。因为我也要考虑到这几百个乘客的安全。所以,我是静下来了。那么这种情况,当飞机下来的时候,我在飞机上就写了照片上的那个很大的“冤”字,“难归国”,我传上了这个T恤走下了飞机。所以这次我拒绝进入日本境。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是被绑架到日本来的,如果我进去,对我个人是耻辱,对我的国家也是耻辱。一个中国人被绑架到日本,所以我这次拒绝进入日本。我居住在这里,我是表达了对中国政府的呼吁,一种抗议。我希望中央政府要重视这样的问题,尽管是上海当局在做,但中央政府一直在默认这种事实。这种事实是八次,而不是一次。那么我在这次的表态里强烈抗议,而且我也要求全日航空公司要继续把我送回到我的国家。因为我不是自愿到日本,被你们之前绑架过来的,所以我一直住在这里,从四号。当我住在这里,大家都会看到日本的入境和出境通道是两回事,出境的通道有很多商店,可以买很多食品,你看入境的通道没有一个商店,我在这里有个问题,就是食品没有了。 第一天的时候,我提出要求, 他们在外面还帮我代买了三个饭团。日本的饭团很小的。 记 者:这个是谁给的。 冯正虎:是我出钱,叫入关者请航空公司替我买的。航空公司一直在看着我,但是三个饭团两顿就没有了,后面他们就不敢给我买了。或许他们已经发觉了,不给我买了,只有逼着我进入日本境内。我正式向日本的一个入关局的负责提出,我不能出境这是有理由的,但是这是人道的请求。请求你,我付钱,你替人帮我买些食品进来。他拒绝了,他的理由是外面有很多东西,你可以出去买。好,我说你拒绝,我在这里有些亲友给我送些食品,他们也拒绝。这样做的理由无非是逼着我进入日本境内。但是从这以后呢,我就喝水。一直在喝水。我是不会这样屈服的。毕竟我是个中国人,我还有自尊心,做人的尊严。我不能这样的屈服了,所以我连续了四五天这样的生活,我基本上是喝水。这样的维持,幸好日本有自来水可以喝的。正好是八号晚上的时候,是我们上海的一些律师委托了一个乘客给我带来了食品。所以这样就把食品的危机就给解除了。但是我现在不能马上吃那么多。连续这样胃已经很小了,要慢慢的恢复。那么到了上个星期五,由香港来的一位小姐陈巧丽(音),她是代表香港的一些民众、美国的华人也给我带了许多许多食品。包括今天艾未来,他的助手也给我带来了很多食品。因为这个事情暴露以后,全球华人很奇怪,也很气愤。怎么日本不给你饭吃,想不到的。处于人道的角度也可以,怎么这么怕中国当局。包括是日本的当局的普通民众,他们也是想不到的,他们也是很仁义的国家。怎么官府会使用这种小人的方法逼你进去。但是他们这都没做成功。这个解除了危机,我自己也这样坚强的挺过来了,确实也得了日本的尊重。刚才你看的这个公司,后来也开始关心我了。很尊重你的,因为你确实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你是在替中国争气。在这里每天睡就睡在一张凳子上。一个这样宽的四十五公分的凳子上,没有依靠的,基本上我是不脱衣服睡觉的。不能脱衣服的,脱衣服会冷的。那么就这样睡觉的。是没有洗澡的。日本的卫生间很节约水的,自动的,放下去才有水的。如果在中国的卫生间,肯定是拿个水龙头冲一冲是可以的。在日本是不可能的。这里是不能上网的,这里我只有手机,消息能跟手机沟通传达文件。 记 者:所以你传达文件都是手机打的。 冯正虎:电脑上打的,然后跟手机连住了,文件放在手机上。我是发给朋友的,他帮我做不是我做的。外面说有我很多的消息。甚至维特网(推特),但是我自己是没看到。因为我这里入境的地方,无线网是不通的。不像出境的地方有无线网,我可以付钱连接下。入境处几乎像一个监狱一样的。你看我被管来管去的,被封锁在监狱里面。开始的时候是封锁消息,现在有点解放了。现在消息是封锁不住了。普遍的各国采访,连日本的朝日新闻星期四用四分之一的版面登出了这个消息。所以现在比较松动了,记者采访,只有他们手续办了就行了。本来不是这样,他们把你消息封锁。这样是封不到了,都知道了。在这种环境当中,我还会持续下去。因为也是一个必然性。把中国人权的问题浮到国际台面上。我说中国政府他们的内政,但是把一个中国人强制滞留在日本,这不是一个国内问题,是一个国际问题,你强制把他滞留在日本,绑架出来,这已经不是一个国内问题,是一个国际问题。所以我这次前天在写一篇小的短文欢迎奥巴马访中日。奥巴马总统不仅是美国的总统,而是今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得奖主。世界和平就是要以地区和平为基础的。如果不尊重人权的国家和地区,他们这些人的内部的矛盾冲突一直持续。而且这种内部矛盾冲突会引发外部的冲突。没有人权就没有和平。我相信奥巴马要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因为我这个问题,它凸显出来一个问题:最起码的回国回家。这是一个与生俱来的权利都被没有任何理由的剥夺了。 记 者:第一次时他们是用什么理由不让你回国。 冯正虎:直到现在还是简单的两句话。一句话,冯先生,你这次还不能入境。是上面领导的决定。直到今天还是两句话,没有任何的理由。没有任何的正式的文书。全没有,就是这样的很简单。然后就把你强制的十几个警察把你抓起来。 记 者:也就是说你到的时候,没办法立即去住一个普通的宾馆。 冯正虎:我每次到的时候,都是几十个警察,有便衣的没便衣的穿制服的,在飞机刚停下来的时候,开了机舱。我没有到入境检查,他就出来了。把你的手一挤。又是摄像,又是照相。搞得像英雄大人物下来似得,前呼后拥的,前面四五个照相,后面四五后摄像。跑到一个房间里,把你的行李全部检查,每一件都全部用照相摄像全部录下来。然后检查完成以后,让你填一个他们检查的结果。无可疑物品,没有可疑物品就是证据。就宣布一下命令,冯先生你还不能入境。领导指示。 记 者:没有任何法律的文件 冯正虎:没有,所以你看网上帮我出简报,说一些司法不公正的写出来,这就得罪了一些官僚。他们认为我这个人很难搞,懂法律。有你在,民众就被你带起来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守住自己的法,像你们这种人,把你堵在外面, 在国内对你没办法。绑架、坐牢你都是不服的,还在继续。但是他们对你也没有办法,我是守住中国的宪法法律。而且我在政治主张上支持胡锦涛以人为本的路线。所以他也没办法定你的罪。所以它采用都是些非法的手段。比如二月份初北京把我绑架回来。绑架到海军的一个招待所。也是采用非法的手段。也没有任何文书的,关了四十一天。 记 者:去年? 冯正虎:都是今年的事。 记 者:去年也被抓了? 冯正虎:去年也被抓了,去年还有一张文书呢,他搞到后来越来越没有文书了。我是搞法律的,你有文书,我就可以告你。他不能说你是什么什么罪,也找不到什么罪名。但是你比他还郑重,因为你是搞法律的。你是坚持中国宪法法律的,你是坚持中央的以人为本的这个路线。他是反法律的,他是背叛一些好的主张的,他是觉得跟你没办法用正规的,全部使用这种非正规的方法。你比如,两月份在北京被绑下来,也没有文书。2月15号一辆狱车把我弄进来,我进了那么高级的待遇。那辆狱车几乎没几个人。跟着回来,在海军招待所里面蹲了四十一天。每天他们的消耗六千块人民币,他们派了那么多人看我。每天六个人,所以我这四十一天耗费他二十几万人民币。他们自己计算的,所以出来以后怎么办呢,他们请我的家属做我的工作。请我到日本去,去日本修养修养。他当时跟我家属可能也是这样,反正过了四月五月六月敏感时期。原来我是被中国方面禁止出国的,这次要我走了,法令也没用了。禁止出国的时候,法院还有个文件。要我出国的时候,这个法院的文件也不要了。所以我这次是合法出国。当时他们请我家属跟我谈的时候,被我拒绝。我说,除非你是把我放到外边去在自由的环境当中,我才考虑出国的问题。后来他们就把我放出来了。我在家里同意了,一周里面就走掉了,到日本去了。四月一号,正好这个节是西方的愚人节。我有一篇文章,愚人节离别中国。出去了以后,四五六、六月份我回去了。六月份的时候,他们在日本开了一个二十周年纪念会的时候,我演讲过,他们对我很不满意。但他们对我内容是无可挑剔,我是主张中道的改造中国,我的演讲的意思就是勿忘六四推进政改。推进政治改革。 记 者:对不起,在哪讲的? 冯正虎:在日本的纪念六四二十周年的会议上。这是日本的新闻都登了,还照了我一张大照片。那么他们可能对我也很不满意。但是他们对我的内容又无可挑剔。所以这是我六月七号以后我回去,我不服,出来了,然后就再一次回去,这个过程当中,我不断的启动了所有的司法诉讼,把两个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拒绝我登飞机,还有美国的西北航空公司三次拒绝我登机。 记 者:就是能买票。 冯正虎:对,买票全合法。中国航空公司登记卡我都有了。上机的时候接到命令,不准带我。上飞机了,已经进来了,他不准我上飞机,已经进到大厅里面了。他说接到上海的当局的通知,不让你登机。西北也是这样的一个情况。这两家公司全部已经在日本的法庭上告他们了。全部受理而且开庭了。美国那个航空公司我是在千叶地方法院起诉的。 记 者:哪一位可以联系。 冯正虎:这个官司主要是我在打。现在正好不打了,我打之前进来的。已经开庭的,十二月开第二次庭。美国西北公司在千叶起诉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是在东京起诉的。十二月份继续开庭。然后在国内呢,我们也起诉了。我委托了莫少平律师,他就是这个案子的代理人。因为我不能回去嘛,他呢就是接受了我的委托。他还专门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公函。跟我材料一起寄到上海浦东法院。就我这次回国之前已经寄送过去了。他们收到,当然他们不能马上立案。 记 者:十天之内给个解释。 冯正虎:不会的,等我哪天回国的时候,他会的。在法律我们已经完全提出来了。我当时也强烈的提出来了,不能走。任何从中国的法律,我们跟中国的法律专家起草了关于中国公民回国权的法律意见书。因为西方政府不一定了解中国的法律。他们仅仅从道义上来支持同情中国人。中国的法律专家提出这些行为不仅是违法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条约,而且是违法了中国的宪法法律。这个问题这么大呢,国内媒体在封锁,但是已经冲破了。如果每个中国人知道有个中国人不能回国,是对中国人的耻辱。最近有个记者写了一篇文章,我今天刚刚收到。不让中国人回国是国耻。这么强大的中国,包括我所在的这里的旅客,能出来他们很自豪,但是他们知道这个消息,中国人不能回到自己的国家。几乎不可相信的,但是看到眼前坐着这个事实,又不得不接受,所以对每个中国人来说,确实是件耻辱。一个人中国有国有家回不去,在承受这种羞辱,又没吃又没喝。人家还笑你自己国家还不回去,是对中国的一种羞辱。 记 者:怎么说呢,已经很长时间了。 冯正虎:日本方面找我,只要全日航空公司答应我能继续搭载他的飞机,我就能暂时先停在日本境内。但是全日航空公司至今也没有答应。而且他们说这段时间不能乘他们的飞机。我说全日公司你们参与上海暴徒绑我,你们去承担上海暴徒的责任。你们不是说过了吗,我上飞机以后,我能像正常人一样乘机。 记 者:从航空公司角度来看,航空公司没有权力影响当局。如果你不回来的话,他们有损失吗? 冯正虎:不,我是买了八次的票,返回票。航空公司没有任何经济损失。都是我的损失。在这里符合日本的法律。我有合法的机票,那边中国方面,你已经很讨好了。暴力你已经都干了。你就硬把我拖出来了。你只管送就行了。但是有了飞机我就能回去了。 记 者: 即便那样就是说,也就是说他有责任,你要去的话他有责任带你去,然后你可以直接跟那边交谈。 冯正虎: 对,交谈么,我们中国人回到自己的国家进行交谈么。对吧,现在是上海的当局,他们历来不是很要面子,家丑不可外扬,你看都推到外面来了,所以我说航空公司,有这样一个要求,对吧,我就进来,至于我回国,这是我最后的选择。我想中国方面,他最后会把这扇门打开的,因为他来自于国内的压力,因为越来越这个消息瞒不住的,国内的民众他们知道,对中国政府的压力比较大。现在我很清楚的,已经觉得,中国的发展变化他不是主要来自西方的压力,而是来自于本国的民众给他的压力,这是这几年一直表现得很强劲的,所以他要把消息封住,消息一旦不封住,比如这次事情闹大了,他的消息已经很难封住了。 记 者: 心里有信心,如果更多的知道这个事儿,最后他会让你,但是最近说实话,很多有些人被抓了,或者被判,你不担心么? 冯正虎: 我不担心,因为,中国属于这样的状况,有权人可以判你,但是判你,你是被判了,但是他吓不住旁边的人,你判了几个人,但是你看多少的知识分子都起来敢说话了,所以说我既然敢做我还当,我根本不怕抓的,因为为什么,法律在我们手上,道义在我们手上,民族在我们后面,我们怕什么。 记 者: 但是结果,被抓了就是被抓了,被关进监狱就。。 冯正虎: 没关系,你想,中国也在进步,如果不在进步,他们不会用这么麻烦的手段。他们他们可以给你弄个罪名啊,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中国在进步。中国的法律制度在建立,一旦建立了就退不回来了,而且中国民众,体制内的大批官员,网络时代以后都影响他们对自由民主的理念,法治精神,所以在这种前提下,我能够回去。所以我上次给那个奥巴马写信就是说,我每次回国不是表明我的勇气,是表明我对中国发展的信心,表明我对中国法律的信心,表明我对中国现在普世价值和人权的信心。我现在回国有很大的象征意义啊,我提出来回国,也就是成为现在一个潮流,我希望包括我的行动更多的行动都是回到自己的国家,不要怕很多艰难,不要怕很多阻挠,只有我们回去,只有我们平稳的,不是激进的,那么中国才能改变,而且中国也只有靠我们自己去努力改变。我是知道有什么风险,我常常跟他们说,我现在在这里,后边有一双门开着,天天开着,对我来说就是日本,是一个安全的美丽的国家,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往前面走有很大的风险。我已经经历了很大的风险,坐牢,绑架,跟踪,家里得不到安宁,但是我知道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有对这个国家有责,而无论我回去是坐牢还是其他,我都能承受。因为我在牢里坐着,我周围的民众也会知道我很感动的是什么。每次我回国,尽管上海这些民众不能见到我,但是他们还是偷偷得来接我,每次很多警察都来抓他们,赶他们都赶不走。像我第八次,他们三十几个到机场去打出标语,也就是说我所做的行为帮助了这些民众,民众很需要我,我困难的时候他们也会鼓励我,包括现在很多的民众给我送食品,所以我觉得即使我回去,有什么艰难,应该的,值得的,至少说我回到自己的国家。 记 者: 明白,但这个,住在这样的一个环境的太困难了吧,吃的都是什么东西呢? 冯正虎: 很多东西啊,饼干,蛋糕,还有那个快餐面。还专门带了个热壶,烧水的,他们知道日本的插头不同的,他们还挑了个转换插座一起带来,你说民众多心细,多为我想。你看,今天呢我一看到艾未来带的东西,还有肉,因为我这个喜欢吃肉的人这几天都没吃过肉的,他里面还有,香肠都带了,肉,我今天拿到了就先咬了一口。所以他们都非常想着我。还有日本的那个,说我给你寄枕头,毯子,我睡觉呢是垫包的,后来他一查我是属于出国状态之中,是没有地址的,我不在日本管辖内,邮局也送不到的,所以他说他就开始写文章,希望日本负起这个人道主义的责任。我今天看到艾未来带来有一个小熊吧,什么东西啊?可以当枕头的。所以说现在多少中国人在关心我。 记 者: 什么? 元: 草泥马,是现在流行的一个。。 冯正虎:那个长毛绒的那个,可以当枕头用。那么你想想,在我的事情上反映了两面,中国民众他们是多善良,他们多希望我回国,给我多大的温暖,这是个中国情,在另一面,这些官僚他们多么无情,把一个中国人这么很残忍得推出去,尽管让他在日本忍受着屈辱,他也是死不顾。你说,我想普遍的中国民众包括很多干部,知道这种情况,都会伸出温暖的手,这是中国情。 记 者: 就是说官员是无情的。 冯正虎:是很小撮的官员,我现在还不知道是哪几个人,这么无情的,把自己的国民甚至是暴力得推出国门,也不顾国家受到这样的羞辱,让他在日本寄人篱下过着这样的生活。 记 者:晚上睡得怎么样呢? 冯正虎:根本睡不好的。日本最繁忙的机场上,早上六点钟就有声音了,晚上有时候还到一点钟呢,我这儿每天会有上万的人要在我的面前走过,你说中国多么爱面子的国家现在连面子也不要了。我只是露天睡的,我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在这里赤裸裸躺着,我说我身体上的艰难还不如我精神上的艰难更难,所以我说我现在是以我身体上的艰难和精神上的屈辱来唤醒中国政府对中国人权的尊重。 记 者:但是还是心情没有变,还是要坚持下去? 冯正虎:无非是这样,像坐牢一样的,在这样小的范围里走动,让自己的身体恢复下来,我天天感到是受到羞辱啊为我的国家在呼吁啊,我想我受到羞辱我的国家也受到羞辱啊,这是谁造成的,我们国家在世界上好像现在正处在很强大的时期,出了这样的事情,像是个很弱势的民族,所以我说我们国家的领导人要有责任啊! 记 者: 我看到在网站上说,你看到黄佳瑞(音)在回国的时候路过了! 冯正虎:对,很巧,这真是天意,我在这里成为一个像国际访民一样的,也是希望中国政府能看到这样一个民众的很强烈的呼吁。这是天意,派一个中国高级的代表团,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居然从我面前走过。他们全看到我,我就一个小箱子,穿得这件衣服,我很累,我闭目养神呢,他们走过去我也不知道,我一睁眼看前面怎么这么眼熟呢,他是我同学,我们是一个导师,我走到他将近两三步,我喊黄佳瑞(音),他做部长的人现在喊他名字的人很少的,他头一回,震住了。我说了一句话,我说我不能回国啊你看这个,他已经快走都外交通道,我也没有拦他,我不会像个访民一样,这个时候我也要保持我的尊严。 冯正虎:没有,我也知道,他们也刚才回去,大使馆是不会来的,他们有方案才会来的,我也知道我们的书记到哪里去访问,总是去关心雪灾,这次奥巴马也刚回去。我想他们会碰头的。 记 者:那你现在吃的就是中国带来的东西? 冯正虎:是的,我就像个国际流浪汉。 记 者:那是怎么过时间呢,就是这边没事干? 冯正虎:不不不,我现在每天都很忙,很多电话打进来,不是民众关心,就是记者采访。你看我每天都忙忙碌碌的,我写一些东西发出去,所以每天好像都很忙,你看我用这个推特,动来动去电用得很快的,所以我就一直发。我在日本的地盘上,寄人篱下啊,我是看着日本的脸过日子的,人家说不好用就不好用了。昨天他说了你电脑是怎样打的,你不付钱的,我问他要多少钱?今天早上他给我打了招呼,我现在就是充好电跑到我自己的位置上去打,我现在发给未来的东西要慢一些了。 记 者:一听起你这个,好多人就想起那个美国电影叫《幸福终点站》,那个你看过么。 冯正虎:我没有看过,也是这件事情发生了以后,他们告诉我,有个瑞典的作家小乔最近写了篇文章传给我,等待,他里面就讲了这个故事,完了他们告诉我说我是真人版。 记 者: 这个你没有听过? 冯正虎: 没有。我知道网上还是有很多人不管是朋友还是亲人,不管是国内的还是日本的他们都希望我回国,需要我回国,我不会感到孤独,我知道我不仅为自己,在为中国人权在奋斗,为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他们把回国权都看得很重的。海外华人不让回国对你是很大的威胁,在外面跟谁见面了跟谁讲话讲的不好就会受到很大的威胁。我想我这样辛苦和努力是很值得的,我是为很多中国人在奋斗,希望以后可以自由地来回自己的国家,这个国家对我们是很亲切的,不是很恐惧的。 采访日期:2009年11月16日艾未未 [ 本帖最后由 aiweiwei 于 2009-11-19 13:52 编辑 ]
09年11月19日 10:51
四川省青少年基金会:你好 兹于2009年11月13日收到你回复的关于获取信息公开补充申请告知书。 我的信息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中你部门应当主动公开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我的信息申请行为符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中第一节第九部你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范围。 一、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 (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 坚持不懈地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救灾资金物资全部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社会捐赠和援建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我的信息申请行为符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第五十五条中你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范围。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的,应当将捐赠款物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作为受赠人的,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我的信息申请行为符合《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五条你部门应当主动公开范围和接受社会监督范围。 第四条应当公开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信息的主体包括: (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二)各级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 (三)经民政部门批准开展募捐活动的其他公募基金会; (四)向以上部门和单位移交接收捐赠的其他社会组织。 第七条各接收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事项: (一)接收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量及使用结果; (二)接收抗震救灾捐赠物资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额; (三)发放资金、物资的流程;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十五条接收部门和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捐赠人和社会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询问的答复工作,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我的信息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你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请说明《获取信息公开补充申请告知书》中提及“根据有关规定”中“有关规定”的具体所指是什么规定?《获取信息公开补充申请告知书》中还提到“无正当理由预期提供或者不提供,我们将依法作出处理。” 你们将依哪条法作出处理?请详细说明。 请于收到之日起15日给予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答复或者不答复者,我将依法作出起诉。 公民调查徐烨 2009年11月16日
09年11月19日 10:51
对四川公安厅《获取政府信息补充申请告知书》的答复: 四川省公安厅信息公开的负责人: 我于2009年11月13日收到你厅的《获取政府信息补充申请告知书》,该告知书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请你补充提供申请获取信息具体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请于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供,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或者不提供,我们将依法作出处理。” 自2008年5.12 汶川地震以来,我作为一名志愿者一直从事有关汶川地震和学生死亡情况的调研工作,这项调研涉及教育、民政、建设、公安、地震等领域与地震相关的信息和政策。为了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完善我们的调研工作,根据国务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提出信息公开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保证社会进入民主和法治的基本措施,也是尊重维护个人权利的基本体现。在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公开信息的义务,和公民获取信息的条件。该条例第十三条中明确说明:“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我在信息公开申请函中已经注明:“所需信息用途为1、掌握5.12地震真实情况和相关依据,作为调查和研究的依据;2、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行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且附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为尽快得到回复,我在此补充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用途: 1、 研究国家公安部门在震后抗震救灾中发挥的作用。 2、 研究震后公安部门对遇难者名单、身份的处理过程及相关事宜。 3、 研究震后公安部门开展维稳工作的成效与其负面作用。 4、 监督各级公安机关用于维稳方面的费用开支,用途,并予以监督。 希望获得你们的理解和协助,谢谢。 申请人:李心 2009年11月16日
09年11月19日 10:50
对四川省建设厅《获取政府信息补充申请告知书》的答复: 四川省建设厅有关信息公开的负责人: 我的名字是吕恒中,自2008年5.12 汶川地震以来,我一直从事有关汶川地震和学生死亡情况的“公民调查”调研工作,这项调研涉及教育、民政、建设、公安、地震等领域与地震相关的信息和政策。 为了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完善我的调研工作,开展我在建筑设计领域的工作,根据国务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提出信息公开的要求。 每一个现代公民的健全生活、生产活动,取决于对于他生存的社会信息的理解和知情状态,准确性的理解。个体的公民是国家或人民政治构成的基本的成员,获取准确的信息,行使知情权是公民作出正确判断、行为选择的前提,是生存不可缺失的先决条件。“享有公民及政治自由和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是人类所共同认同的基本权利的一部分。 个人的完整是社会的基础政治形态,是人权理念和人的社会属性的基本受体,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基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最终目的。 一切有关自由的努力都是以个人的自由为目的,为了实现这一自由,实践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必然途径;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公民的知情、监督,参政权是必然手段。 政务的坦诚、透明是社会公平不可少的保证。没有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保证,没有个人为自己的权益作出的努力和抗争,没有公民监督政治权力的制度保证,势必导致极权和腐败的发生。 《国务院提出的信息公开》是保证社会进入民主和法治的基本措施,也是尊重维护个人权利的基本体现。在此条约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公开信息的义务,和公民获取信息的条件。 要求以“信息用途”作为信息公开的条件,要求申请者对其“申请的用途做相关证明”的解释,是对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的曲解和变相抵制,它有悖于对公民与生具有的基本的权利的理念,与宪法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理念相违背。 要求公民“提供申请获取信息具体用途”同样是对联合国《人权公约》的违背。“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确认这些权利是源于人身的固有尊严,确认,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只有在创造了使人人可以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权利,正如享有其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公民及政治自由和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的理想。” 限制人们的知情权,就是限制的人的自由选择权和自由发展的权,这是掩盖的手段也是它的罪恶的本质。因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罪恶都是源以剥夺个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的。 为了证明我的工作,我提供了我们以往的工作在公共媒体中的报道。 希望获得你的理解和协助。 公民调查 吕恒中 2009年11月16日 附录:《5.12公民调查》2009年部分媒体报道 (截止至2009年5月8日): 3月18日《财经》杂志 3月24日 天涯论坛 3月25日《南方周末人物》周刊 3月29日 Sueddeutsche Zeitung 4月1日 TVE西班牙电视 4月2日 香港NOW TV 4月2日 ARD German TV 4月3日 法兰西国际新闻电视台 FRANCE24 4月4日日本经济新闻 4月4日环球时报Global Times 4月6日 美国公共广播电视台 National Public Radio 4月8日瑞士电视台 (Swiss Television) 4月8日荷兰NRC 商报 4月9日日本广播协会(NHK)电视台 4月10日 AFP(Agence France-Presse) Beijing法新社 4月10日 CTV (Canadian television) 加拿大电视网 4月11日 德国RTL电视台 4月11日 ITN英国独立电视台 4月12日《中国周刊》杂志 4月12日 瑞士法语广播电台 4月12日《南风窗》杂志 4月14日 TIME 时代周刊 4月14日 美联社 4月15日 广东新周刊 4月15日 香港电台RTHK 4月16日挪威国家广播电视台 挪威日报 4月16日 日本读卖新闻社 4月17日 DPA 德新社 4月18日 朝日新闻 4月18日意大利广播电视台 4月18日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 4月19日 德国法兰克福汇报 4月24日FRANCE 2 4月24日 日本东京新闻报社 4月24日 法国费加罗报LE FIGARO 4月24日 法国广播集团和法国国际电 4月24日 潇湘晨报 4月25日瑞典国际广播电台 4月25日Denmark Information Newspaper 4月25日东京电视台TV TOKYO 4月29日BBC英国广播公司 4月29日 《时尚先生》 4月29日日本每日新闻社 4月30日德国电视二台 4月30日 加拿大广播公司 4月30日 法国解放报论坛报 法国财经日报 5月1日 PUBLICO Spanish Daily News 5月3日 加拿大环球电视台 5月3日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5月4日 路透社北京分社 5月4日 意大利晚邮报 5月6日 Frankfurt Review Daily Newspaper 5月6日 Der Spiegel德国明镜周刊 5月6日 Bloomberg TV 5月6日 德国之声国际广播电台DWTV 5月6日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国际公司 5月7日英国泰晤士报 J 5月7日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 News Worldwide 5月7日法国电视1台和ARTE电台 5月7日美联社北京分社 5月7日 西班牙《国家报》驻北京分社 5月8日 RTHK 《自由风自由PHONE》 5月8日 中国日报CHINA DAILY 5月8日 新闻周刊 Newsweek 5月8日 Australia Network 澳广卫视 5月8日 MSN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