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5月4日 10:52
昨天傍晚和苗苗(我女朋友,根据有关规定,向别人介绍时我称为我老婆)一起出门,在一学校门口遇到两个警察,两个瘦弱的年轻人,以及围观群众若干。 可能是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刺激了肾上腺激素的分泌,警察命令两个年轻人跪在地上,“跪好,双手抱头!”,为了促成目的,警察凶狠地用警棍抽打年轻人的双腿。 接下来又是一顿警棍。一个警察从一个右臂有纹身的年轻人身上搜出一个镊子,扔在地上。 不怕没出息地说,我的手在抖。没见过这么打人的。即使是小偷。 出乎我意料的是,苗苗突然喊了出来:不要再打啦!不许再打人了! 警察们暂时收起了警棍。 一个警察有点尴尬,转身说:小姐,你问下,看这两个人是干嘛的! 另一个警察说:不用理她。 苗苗继续大喊:你们打人是不对的,你们是执法者,不能这么打人,你们是不对的。 我试图拉住苗苗,但是她使劲挣脱,继续喊:网上这样的事太多了,我知道他们去了看守所,也是被你们暴打一顿。你们不能打人。 最后我把苗苗拉走了。 我是羞愧的,作为一个平时满嘴仁义道德普世价值的男友,在遇事的当儿居然畏缩不前。而曾经被我视为启蒙对象的苗苗,居然将“良心话”喊了出来(她自己说的)。众所周知,良心话一般都是写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我唯一做的有点像男人的举动是在苗苗暴喊之后,立马把她拉到身后,怕两个警察会对她不利。我甚至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把苗苗拖走。 整个事件,事情发生的地点是温州黄龙住宅区。没有夸张。我写得很平实,不符合一贯装逼的风格。因为这个事对我是个打击。我认清了自己虚伪的嘴脸。 同时也是一个震撼。我跟苗苗经常吵架,吵得惊天动地,但是我一直觉得她无比真诚。 不怕肉麻地说,这件事之后,我更爱这个女子。 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 [ 本帖最后由 长期围观的群众 于 2010-5-4 10: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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