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1月22日 13:33
 2010年01月22日08:03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地铁“禁报令”出台后,十几天来遭到广泛质疑。昨天,有关部门对“禁报令”进行了调整,出台了三点意见,除1、2号线以外的新地铁线有条件的站台经政府部门审批后可以卖报,在地铁出入口将新建一批报刊亭,目前仍暂时全面禁止在地铁内销售报纸,在地铁内免费发放的《北京娱乐信报》也将于近日移至地铁站外发放。   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新闻发言人贾鹏昨天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2009年6月北京市通过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根据这个被称作213号令的办法,北京地铁车厢、站台、站厅、通道都严禁擅自摆摊设点。   贾鹏称,进入2010年,北京地铁运营量迅速攀升,北京市9条地铁线路正常工作日客流量达到500万人次,最高日客流量达到530万人次。北京地铁公司所管辖的8条地铁线路日客流量也达到430万至460万人次。因此,北京地铁所采取的措施是为了保障地铁乘客的安全。   他同时表示,自从今年被要求严格执行213号令规定禁止在地铁内销售报纸后,地铁运营公司也注意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还有很多乘客通过地铁服务热线、文明监督员等各个渠道向地铁公司表示,禁报后对自己的生活出行造成很多不便。而地铁运营公司也及时地将这些情况反映给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地铁运营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就保证地铁运营安全的同时,如何满足乘客阅读报纸的需求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地铁运营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在有条件的地铁站外,靠近出入口的地面新建一些报刊亭,方便乘客在进入地铁站前能够购买到报纸,第二,呼吁相关部门在地铁新线的规划和建设时,尽量为商业设施预留空间,对于近年新建的地铁线路,则会选择一些车站进行安全评估,对于安全达标的车站,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一些商业服务,比如销售报纸;第三,对于《北京娱乐信报》,出于地铁安全运营的考虑,将尽快移出地铁站内,改在地铁站外免费发放。   ■马上就访   新地铁线将有条件解禁   记者:如何理解新近开通的地铁线?   贾鹏: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是出于战备考虑而建设的,地铁站台、站厅的空间都比较小,因此新近开通的地铁线可以理解为除了地铁1号线、2号线以外的其他地铁线路。   记者:213号令并不是无条件禁止地铁站内摆摊设点,而是禁止“擅自”摆摊设点,如何理解“擅自”?经过安全评估后,地铁公司是否就可以批准相关商业服务,还是需要政府部门批准?   贾鹏:地铁运营公司只负责地铁的安全运营服务,地铁内进行商业服务,必须要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   记者:具体哪些政府部门?贾鹏:目前还没有确定,但根据规定,肯定要涉及安全监督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安部门。   记者:发行渠道是地铁运营公司旗下的文化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此次全面禁报后是否对其影响很大?   贾鹏:据我了解,文化公司和一些媒体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北京娱乐信报》转到地上发行后也将由地铁的文化公司负责发行。   ■新闻背景   “禁报令”引发强烈质疑   近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公交总队向地铁运营公司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禁止在地铁站台、站厅内销售报纸的行为,但容   许《北京娱乐信报》作为地铁报,在地铁站厅免费发放。该项政策实施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被称为“地铁禁报令”。原本在地铁内发行的媒体和相关专家认为,此举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有违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还有大量乘客也抱怨,禁报令一出,影响了自己在地铁内看报的习惯,给出行生活带来不便。(记者郭鲲)
10年1月17日 18:27
from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老资格的中共党员及高级干部胡绩伟,李普,戴煌,何方于一月十五日联名签署了一封信,认为北京市法院对刘晓波的判决是违宪的。 新世纪在一月十六日转载了这封信。胡绩伟,李普,戴煌,何方在信中说,« 我们是八九十岁的中国共产党的老党员,看到北京市法院关于刘晓波的判决,感到困惑不解。 这份判决书认为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要罪证是提出了“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年轻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老同志都记得:“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早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的正确口号。我们党正是依靠这个正确口号和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方针政策,才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从而打败了国民党反对派,一九四九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国六十年后,如果北京法院的法官把赢得政权的正确口号,颠倒是非,错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那么,把我党“二大”、“七大”的党章党纲、党的统战政策、民族政策置于何地?你们把我们党和国家的老一代领导人置于何地?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这些老同志认为,年轻的同志对党史不了解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但是,无知不能成为侮辱和亵渎党的历史、党纲党章、党的方针政策的理由。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向现领导同志提出建议:重新审查北京市法院关于刘案定罪依据的合法性问题。 如果法官违反宪法,不懂党史,是非不分,知法犯法,制造冤假错案,则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党的形象、很难证明中国是法制国家、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