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9月6日
根据新闻报道,按时间顺序整理如下基本情况: 1。车到了永宁派出所附近的站台前或到站时,,司机有人工报站或使用车内自动报站设备报站 2。但是611路公交车到站没有停车,也没有上下客 3。老太发现过站后要求司机停车,司机立刻停车并打开车门,此时车子开过公交站台200多米 4。老太拒绝下车,要求公交司机把车倒回去,司机拒绝,两人发生争执 5。混乱中老太被一个乘客踹下公交车 6。司机关车门开车离开。老太被踹坐到地上,爬起来后公交车已经开走了 我的看法: 1。公交车溜站(到站不停)属于违规,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对于司机给予处理。虽然踹人者是乘客,但公交公司对于此事也应当付有一定责任,基于老太没有受伤的结果,赔礼道歉加200元补偿的调解结果应该算是相对合理的 2。根据停车距离判断,老太应该说是及时发现了过站并要求停车,而且老太拒绝下车并要求司机进站停车也是有道理的,不论是出于自身安全还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3。老太没有受伤,那么也很难追究踹人者相关法律责任。但是对于踹人者是必须予以谴责的,不论当时是何种路况或者当时老太语言上有何不妥。如果当时车上有监控录象,应当在媒体上播放,并找出此人,要求其道歉 4。整个事件中,老太没有受伤算是万幸 5。即便被踹的不是老太,这个事件的本质还是一样的,只是踹一个老太性质上显得更为恶劣 6。这个事情和公交让座的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