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2月28日 03:20
1、政治就是公共事务,有政治头脑并不是什么坏事,关键要看是什么样的政治头脑,是致力于将公共事务控制在少数人手里,让政治变得丑恶,还是致力于争取公共权利,还政于民,两者性质完全相反,不可同日而语,不能因为前者把政治搞坏了,就把后一种搞政治的人也一棍子打死。这是国人经常犯的错误,看到有人非法自利就把自利行为都一棍子打死,认为利他才是将道德的体现,所以民主国家多党争利和专制国家一党专权没什么本质区别,殊不知自利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类发展的动力,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应该是公正,而不是利他,合理自利和不合理自利在道义上就是本质的区别。 2、是受害者也并不比别人更有资格去游行,你只是比别人更有理由去游行罢了,当然,大家的出发点不一样,观念也不同,你是为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艾未未是为了彻底改变不合理的拆迁条例和其背后的出台机制,道不同不相为谋,你当然有权不去,没人会强迫你,但与此同时,别人去也不需要你的允许。 此外,权利的剥夺和权益的侵害不是一回事,但却是一脉相承的,我的房子可能还没被拆,但在现行政经体制下,我避免它被拆的权利已然被剥夺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家都是受害者,都有理由去游行。 3、鼓动只是个中性行为,艾未未鼓动的又不是什么非法行为,没什么不可以,只要不强迫就行。骂人是不对,但也不是什么道义问题,且你只是听说,真实性值得怀疑。 每个人都只能为自己的直接行为负责,艾等人的合法维权行为客观上可能促发政府的反弹,继续执行不合理的拆迁行为,间接地影响到你的可能收益,你对此不满很正常,但在道义上,艾无可指责,你不能因为政府强大就把它的错推到艾身上。 事实上,在面对政府的时候,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确实常常是背离的,这是一个巨大的囚徒困境,驱使人们不得不全盘接受政府强加的所有事实。艾是少有的不屈服者,他的行为从功利的角度来看对他自己是不利的,但对其他所有的潜在被拆迁者来说却是有利的,这正是集体行动中所谓的搭便车现象,如果他掉过头来,像他老爸一样对政府歌功颂德,肯定能得到更多的回报,名声可能也会更好(至少短时期内如此)。 他没有选择这么做,他这样的行为当然值得敬佩,可现在的问题是,客观上你被和他牵连在了一起,他的行为间接地使得你可能要和他共同付出这一代价,而你不愿意做这样的选择,也有权不做这样的选择,所以你“必须”骂他,认为他把你们卖了,想让你们当炮灰。但第一,正如我上面所说,他只能为自己的直接行为负责,你不能因为政府强大就把它的错归罪于他头上,这就好比你被一个恶霸欺负了,艾见义勇为,你害怕恶霸报复,反而怪起艾来;第二,这也与“汉奸”扯不上关系,汉奸应该是指出卖祖国利益的人,至少在这起事件中,我没有看到艾有过这样的行为。 拆迁问题是由政府制造的,牵涉到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艾等上街游行正是敦促(让)政府来解决问题,和你说的并不矛盾。这和美国政府无多大关系,美国媒体并非美国政府,就算是美国政府,也只能通过舆论来敦促(让)中国政府解决问题。这个问题完全是个内部利益的协调问题,不存在卖国爱国之争,我们应该从自己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是对是错只因看问题的具体性质,而不应像过去一样从美国人的角度出发,他们支持的们就反对,他们反对的我们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