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2月8日 11:53
国务院正欲修改《拆迁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昨晚向本报证实,目前已启动相关立法调研工作 摘要: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本报讯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亦向记者证实,其已获悉国务院相关部委正准备修改《拆迁条例》的消息。 今年7月,《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作为《物权法》的配套法规,原计划在2008年完成修改的《拆迁条例》,修改近两年却尚无音讯。 昨日,沈岿联合北大四位教授,以公民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拆迁条例》相关条款。 昨晚,记者致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该室一位官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这一建议书;至于能否给北大五教授反馈,“目前还没有建立对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立法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正在研究怎么去反馈。” 这位官员坦言:“不是不想去反馈。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我们也就成了信访单位了。难度在于法规备案审查多涉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立法和规章等很多已经成型、生效的规定,怎么去操作,是个问题。” 按照《立法法》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行使,由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中央军委提出审查要求,由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 据悉,2003年孙志刚案发生后,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博士许志永、滕彪、俞江就曾以公民身份建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当时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审查;200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成立,并负责对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进行先期研究,确认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然后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是审查法规备案、下位法与上位法(尤其是宪法)的冲突和抵触的专门机构。
09年10月29日 14:12
生论政的“晚清七十年” 2006-10-09 03:42:21   来自: 九段 晚清七十年的评论   唐德刚的“晚清七十年”名气很响,多次有朋友向我提起。这恐怕与此书在大陆难以出版有一点关系。至于唐德刚,我知道他是我同乡,仅此而已。之前也只读过他的一本小册子《袁氏当国》,感觉良好。于是我托朋友从香港带来了一套“七十年”。      一口气读完,唐氏对中国近代七十年,其实不止七十年,历史娓娓道来,颇为可观。首卷中的议论虽然痛快淋漓,但也不无偏颇与意气。再有,唐氏在书中一再提及的“历史三峡”论,俺却不敢苟同。按照唐的看法,中国近代所有历史事件无非是历史三峡中的一段险滩而已,乃必经之路,而历史的结局也必然是某种“人类最高阶段”的先验结果。就很有些历史决定论的味道。若依此说,中国近现代所有历史人物的作为与努力皆为虚妄,中国在向现代化的自由民主道路必须经过这些阶段,恐怕这连唐老先生自己也未必相信。      可以说,历史是充满了人的自由意志的,它并没有什么必然与先验。人类在文字尚未出现以前,历史是怎么样的呢?恐怕不会有什么历史三峡之类的东西出现。也正是历史的无常变化,人类才将这种变动归于神,历史是由神来操控的。这是另一个极端。      唐先生是研究历史的,却不知道假若我们在看历史时,连个“如果”都不能提出,这历史还有什么意义呢!历史是充满了偶然的,是由无数个偶然的事件串连而成的。唐先生恐怕对政治也是了解不多或是不够的,所以才会有此说。也许,是由于近百年来中国的独特环境所造就的吧?清末有十二年的预备立宪期,孙先生也有“军政、训政、宪政”的阶段说。善意地猜度,唐先生认为中国尚不具备某种条件,如文化决定论的调子。或者这本就是唐先生在向孙先生致敬也未可知。不善意地,可能就有帮闲的嫌疑了。假若历史三峡果真存在,那么,人类历史的终极目标也就理所当然,在向这一终极目标迈进时,任何牺牲也就可以容忍,也就是必然和必要的了。这岂不是可怕得很?!      到了今天这几“政”也换成了几个“阶段”了。呵呵,历史再次成了某些人手中的工具,用之即来挥之即去了,真是方便得很。没准,这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历史三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