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1月7日
张雪忠:军队在国家中的地位 最近,中国大陆一些重要媒体发表了一些文章,齐声表示要压倒军队国家化思潮。笔者并不想对这些文章中的观点进行评论,因为一篇文章如果逻辑过于混乱,人们想要对其进行批评都会觉得无从下手。本文旨在考察不同的国家体制下军队所处的不同地位,并对中国未来在这方面的发展方向发表一些浅见。 国家是一种由政府垄断暴力之合法使用的社会机制,因此军队在国家中的地位与国家体制的性质密不可分。两者完全可以恰当地比喻为一枚硬币的两面。从军队在国家中的地位出发,可以将国家体制大致区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是军国主义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政治、经济、文教等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均服务于扩军备战和对外战争。在这种军队高居国家之上的情形下,克劳塞维茨关于战争性质的经典论断被完全颠覆。战争不再是一种政治工具,不再服务于国家的政治利益,国家反而成了为战争提供各种资源的物质手段。 当战争关乎整个国家或民族的存亡时,战争就接近了它的纯粹形态。国家的政治目的和战争目标就会保持一种自然的一致:一切都是为了打垮敌人。此时,军国主义思想和制度最容易得到民众的支持。难怪在二战时期的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者总是一边残忍地蹂躏他国,一边却不遗余力地要让国民相信,他们国家的生存空间受到了致命的外来威胁。 军国主义体制的危险在于,除非被别国彻底地击溃,否则对外侵略便不会停止。将军们在建立战功之后,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再建新功;而在遭受失败时,他们最想要的就是在下一次交战中洗雪耻辱。 第二种是家国主义或党国主义体制。在家国主义体制下,一个特定的家族(以君主为代表)盘踞于国家之上,军队成为家族的私产。军队的主要作用是保卫家族的政权,国家利益只有在不违背家族利益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一种顺带的保护。辛亥革命前的中国历代王朝,都可以划归为家国主义体制。慈溪太后对待侵略者和国内民众的态度,可以很好地说明这种体制的特点以及军队在其中的地位。 在这一体制中,军队主要被用于监控国内的局势,对外侵略的动机并不大。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各个王朝即使是在最强盛的时期,其国防政策仍侧重于防守。家国主义相对军国主义的进步,主要在于确保了文官对军队的控制。 党国主义与家国主义的区别仅在于,居于国家之上的统治集团之成员,不是靠血缘关系而是靠政治认同来识别。四九年之后的中国大致可划归党国体制之列,而之前的国民政府时期则是家国体制与党国体制的奇异混合。 第三种是民国主义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民主政治成为常态,民众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政府由民有、民治、民享。军队既不是将军们满足野心的工具,也不是某个家族或政党的私产,而是捍卫国家利益的公器。在这种军队国家化的状态下,军队不再被用于国内政治斗争,因为只有得到民众授权的个人或组织才有权指挥军队,而赢得政权的唯一途径就是说服民众以获得授权。 在家国或党国体制下,政权的和平传承只有在统治集团内部才有些许可能。否则,不管一种统治是如何让人难以忍受,权力的更替都必须通过血雨腥风的战争才有可能。恰如毛泽东所言: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毛泽东的这句话被许多人作为反对军队国家化的论据,这难免让人略感悲哀。这句话的确是对中国历史的恰当写照,但我们并不一定要让它成为预示中国未来的咒语。历史是什么样子,并不能决定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否则,就等于完全否定了中国民众和政治领导人的道德反省能力。伴随着兴亡周期律的同胞之间的相互残杀,并不是中国人无可逃避的永恒宿命。 实际上,毛泽东的论断只是针对非民主的蒋氏政权的有感而发,并不具有跨越时空的普遍性。他在1946年就曾说过:"我们完全赞成军队国家化与废止私人拥有军队,但这两件事的共同前提就是国家民主化。"周恩来也曾表示,如果没有军队的国家化,各种政治力量凡事都要用拳头、用枪炮来"商量",军队就会成为一种反人民的武装集团,一种披着"国家"外衣的政治土匪。 那些反对军队国家化的人,似乎也在不断强调军队的荣誉,但不知他们是否真的相信,积极参与国内政治斗争真能为军队赢得荣誉。苏联红军的缔造者托洛茨基在国内战争中大显身手,朱可夫元帅则在抗击德军侵略时屡建奇功,而现在的俄国人民难道不是认为朱可夫才是他们真心敬仰的民族英雄吗? 那些在抗击日寇的战争中浴血奋战的人,永远都将作为民族英雄被中国人民所铭记,但国共内战胜负的意义却必然会越来越淡弱。内战所造就的主要是悲剧,而不是功勋。人们难免会怀疑,那些在八九年发挥作用的军人,内心是否真的产生过一丝一毫的荣誉感。实际上,人们至今都不曾看到,有谁会公开承认在其中起到过重要作用。 笔者注意到,那些在主要媒体撰文反对军队国家化的人,大多具有军人身份。对军人由来已久的尊敬使笔者不忍对他们多加批评,但笔者的确想以一个同胞的身份提醒他们:军队赢得荣誉的最佳途径是在战场上击败敌国的军队,而不是时刻准备把坦克开进本国首都的广场。
10年1月7日
人大制度与“三权分立”孰优孰劣? 张雪忠 最近,中国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人民政协在思想建设中,要“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随后,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在理论版以专题形式刊发了三位学者的文章,论述中国“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可以溯源至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提出的分权学说。这一学说基于一个经验性法则,即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暴政和腐败。根据这一学说,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为立法、行政和司法等三种权力,并使它们互相制衡。 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基本政治功能,是防止专制并保障公民的自由。三权分立制度与代议制民主的结合,在确保公民普遍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同时,也可以防止国家权力的独断与暴虐。这实际上是现代宪政民主的基本政治架构。 在上述三位学者看来,人大制度相对于三权分立的主要优越性之一是,它有很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社会掌控能力,有利于集聚国家力量办成大事。但这与其说是人大制度的优越之处,不如说是它秉持了与三权分立不同的制度价值。 三权分立的主要制度功能,便是对国家权力支配社会资源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必要的限制。而人大制度作为一种集权政体,恰恰是为了使政府获得不受约束的资源支配权力,在贯彻政府意志和实现政策目标时,民众意愿和机会成本从来都不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任何社会都存在资源稀缺问题的前提下,让政府获得不计代价办成一些由政府决定的大事的权力,这并不像上述学者所说的那样,代表一种政治制度的民主优越性。因为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恰恰在于,民众是否可以决定政策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愿意支付的成本。 衡量政府效率的更合理标准,是政府在严格预算约束条件下实现一定政策目标的能力。从这一角度而言,中国政府在效率方面并无任何值得自豪之处。本次北京奥运会据说举办得极为成功,但政府对其实际成本却一直讳莫如深。在这一问题上,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导演张艺谋可谓一语中的:“其实西方人也想搞‘人海战术’,可是他们找不到这么多人,也花不起这些钱啊。” 人大制度与三权分立孰优孰劣,这应该是可以通过经验事实来加以回答的政治科学问题。在实现民主的作用上,人们可以问:哪一种制度更能为民众提供政治参与空间,更能强化政府问责机制?在政府效率上,人们可以问:哪一种制度可以同等资源为民众带来更优良的公共服务?人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哪一种制度更能遏制腐败,哪一种制度可以提供司法公正,哪一种制度可以确保公民免受权势的凌辱,等等。 那些赞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人,并不愿意面对这些可以从经验事实中找到答案的问题。他们认为,人大制度可以贯彻共产党的领导,而共产党又是由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因而是人类历史上最具进步性的政党,可以领导民众进入最美好的人类历史阶段。这样一来,这些人就把属于经验世界的政治科学辩论变成了一种超验的、带有神学色彩的诡辩。 实际上,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关于人类历史的完整和详尽的知识。人们对5000年前的人类社会的情况显然知之甚少,而即使是对100年后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又能作出多少可靠的预测呢?声称一个政党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政治力量,因而天然地拥有政治领导权,这种断言并不比早被抛入历史垃圾堆的“君权神授”更为科学和合理。 那些提出这种超验主张的人,如果不是出于私利的驱使,便是出于理性的怠惰。正是依恃此类超验主张,一种制度尽管实际剥夺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却被称为最具民主性的制度;一个腐败无孔不入的政府,却被说成最能为民谋利的政府;依仗权力视民众如草芥的官员被称为公仆,如此等等。 但是,判断一种政治制度是否公正合理的终极标准,决不是那些声称洞察了人类历史客观真理的形而上学体系,而是民众内心的主观感受。根据自身的感受,对影响自身生活的政治制度进行评判,并决定是否要对其进行变更,在任何社会都是民众的自然权利。在这里,‘自然’一词是在其最真实的意义上被使用的,因为民众的这一权利在客观上既无法放弃也无法剥夺。 正是基于自己作为一名普通民众的个人感受,笔者相信人民代表大会这种“代议”机构的最终命运,很可能就像国民政府的“万年国代”一样,只是作为一个笑柄而载入中国政治实践的史册。它唯一正面的作用就是用以警示世人,一种不合理的政治制度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多么的荒诞和可悲。
0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