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庸和遇罗锦纷纷质疑刘晓波路线

吴庸和遇罗锦纷纷质疑刘晓波路线

一共2篇文章:

遇罗锦惊人之语:刘晓波被包装成“和谐大使”
【 阿波罗新闻网2010-02-21讯】
2009年3月5日是人权运动先驱遇罗克烈士(1942-1970)蒙难39周年纪念日,遇罗克的妹妹、现居德国的作家遇罗锦题献给其哥哥的长篇着作《一个大童话:我在中国的四十年(1946-1986)》,於烈士忌日到来前夕,由晨钟书局在香港出版。

杂感三则

一. 假装拜年

二、刘晓波被包装成“和谐大使”

三、毒苹果

写于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

遇罗锦

一. 假装拜年

小时候, 是真心拜年, 真心盼着过年过节.

看着满脸皱纹的姥姥, 不相信自己也会变得象她一样. 姥姥叹口气说:”唉! 一眨眼的工夫啊!” 我听了却毫不理解, 还有点奇怪: 怎么我老盼不到过年呢? 那大年怎么还不到呢?

中年时, 已感到时光的速度, 不象儿时那么慢了.

一过六十岁, 简直是讨厌过年了: 怎么一年比飞还快? 要是这么飞, 飞, 飞, 我们岂不是说话就被飞没了?

也就难怪中共不怕和达赖喇嘛耗时间了. 你达赖喇嘛才一位, 太子党是一代接一代.

有了电脑, 看到人家来信拜年, 自己也只好假装拜年吧.

二. 刘晓波被包装成”和谐大使”

人们在为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争辩, 只是争辩在 ”有没有敌人”这一点上.

可我看了那辩护词之后, 有个强烈的感觉: 怎么看怎么象是”和谐大使”即将被”派出监狱”的声明书. 你看: 先介绍自己的光辉履历; 再声明自己没有任何敌人, 大家都是亲爱朋友; 又阐述监狱中的公安管教人员是多么可爱, 多么温和, 多么通情达理—— 即凡是说监狱中有酷刑的, 说被活挖器官的, 甚至连高智晟冒死带出的”黑头套”, 都是胡说八道了.

而且这”和谐大使公开信”, 越看越象公安局先过了目, 与刘大使多次地共同仔细推敲, 故不让任何人去法院旁听, 只是向全世界发表用的.

大概是骗骗天真的西方人更为有效吧.

难道人们都没我这感觉吗? 为什么都在那儿一呼百应地大造”营救刘晓波”的舆论呢? 我看, 中共作为大导演, 早就不是一次了, 而且没有一次失败, 每次都是一呼百应, 铁铁地统治至今. 比如, 只说他们导演高智晟”走迷失”吧, 人们难道忘了, 高在”黑头套…”的文章中就已说明: 中共说了, “只要你把酷刑的事说出去, 你就是死”吗? 他的文章被带出来, 就是在向我们诀别了. 连这都不相信? 再说那么受重伤虚弱得根本走不动的人, 又如何逃呢? 可大家偏跟着导演有意无意地瞎嚷嚷.

为他设法带出文章的监狱内外人士, 是否被中共宁错杀一百, 不放过一个地一网打尽? 没人去报道无名英雄.

国内的人自然不敢说真话, 而国外的民运人士们, 要么是身不由己必须表态; 要么是暗中与中共配合, 早就拿着”特务津贴”; 要么是没头脑或装看不见(心想反正自己心里有数). 就连那个观点老掉牙的, 早就被李劼在”开放”月刊上批驳得一无是处的”08宪章”, 如今看来, 说不定都是与”和谐大使”一起, 一步步炮制出来的呢.

既然刘晓波在第一次进监狱就已经屈服过, 再屈服二次三次想是顺理成章.

假如仅仅是”和谐大使”, 倒也罢了, 不过在适当时机会放出一位”牧师”来; 但若还带着”特工”的性质并实际操作的话, 那能量可就大了.

中共早有经验: 他们要反包装有真才实学的”文化人”, 才能打入文化界. 他们几十年来, 在国内外做过无数次了, 收效甚大.

象王涟博士那样, 敢于在报纸上, 揭露中共如何要他在”香港大学”作特务的勇气, 有几个人会有呢? 他的空缺, 不是很快就有人去占去做吗?

中共是特务治国, 也是特务输出国, 就象他们每天输入人们电脑里的毒虫一样, 早晚会把全世界毒烂.

三. 毒苹果

我收到一封素不相识的读者来信, 他叫华夏匹夫, 他的信上总带句自己发明的格言, 我觉得挺感动人, 经他同意, 作为”献给哥哥的花”, 放在了博克的首页中.

他说, 他早就在”大纪元”上设有自己的专栏. 我好奇地去看, 写得是挺不错的. 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位有思想有文才的朋友, 还给他用附件寄去了自己的文学作品, 他说自己有”翻火墙”, 全都打开见到了. 我还告诉他, 我这GOOGLE信箱是很少用的, 十分干净. 下一封信他说, 他还有几篇文章, 用附件发给我, 希望我”指教”.

我一看, 这附件不是一般的附件, 是很难打开的. 我打开一半时, 忽然见到似乎象是”文章”的标题, 不过全是毒码数学公式, 就心里发毛, 没有再往下打, 而是把这信全销掉了, 问他, 你最好把文章放在信上寄来. 可他回信坚持让我再试一次. 这一打开才知, 根本没有文章, 只是飘出的信号, 而是一下子把GOOGLE信箱全弄坏了—— 只要文章拷贝, 放在信上就全变成毒码了, 再也没法往信上拷贝文章了. 我又建了个GOOGLE信箱, 情况还是一样. 虽然还可以打中文字, 但只要邮寄出去, 一定会象别人给我发来的信那样, 全是毒码, 你只有按”回复”时, 才会变成中文. 幸亏我还有别的信箱.

伤心的是我对这人很信任, 他却给我送来了一只毒苹果.

第二天他又在我另一个信箱上来拜年, 用我寄过的原有多人地址的老信, 同时给几个人拜年, 我再也不想理睬他.

假如他是无辜的, 我什么也不想说; 假如他是打入法轮功的特务, 又兼破坏每个” 异议人士” 的电脑的话, 用他的手法, 他会是很成功的—– 他的格言让你感动, 他的文章让你感动, 他对法轮功的大胆支持让你感动.

而中共深深知道: 就算一个无党派人士写一万篇”半反共”(哪怕全反共)的文章, 中共也倒不了; 而它们恰恰是特工的最好最漂亮的外衣呀!

他到底给多少人送过毒苹果呢?

好心人后来嘱咐我: 对于不知根知低的人, 附件一律不要打开.

这年头儿, 你连见到真名实姓的信箱和人都难! 何况, 特工还可冒名顶替地发信! 中共的集中战略, 是对异议人士的电脑各个击破吧.

华夏匹夫的献词还在我的博克上, 我也不想销去. 因为, 对于哥哥的灵魂来说, 不管是好人坏人, 他都看成是人, 都会一视同仁地在天上对他们微笑.

写于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

吴庸︰正视刘晓波《我的最后陈述》

(一)

刘晓波君在《我的最后陈述》中向世人表示“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即便为此被指控,也无怨言”。他说︰“我没有敌人,没有仇恨”,不止于此,他还要 “以爱化解恨”。这一自我陈述马上得到回应,称这种“没有敌人,没有仇恨”的感情为“大爱”,是“中国本土的核心价值观”,而且,“和西方的普世价值观并无区别”,“都是倡导大爱、和解、宽容和消除仇恨的人类价值观”。不过,我以为,应该明确这种价值观只是对人类社会的伦理关系的一种界定,是对人类特有的道德准则的一种概括。它在宗教活动中有着鲜明表现︰修善戒恶,爱人如己,尊崇神旨,苦度人生,这些都属于感情境界中的道德修养,它与人类社会因利益的不同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有严格区别。

人与人之间因诸种复杂关系而形成不同的利害矛盾,由此构成的社会关系是决定社会面貌的根本因素。

当这些矛盾涉及共同的、公共的利害关系时,容易达成一致原则,比如城市交通规定靠左行驶,所有人都会认可、执行。当这些矛盾涉及彼此冲突的利害矛盾时,如果双方实力对比悬殊,会依实力强者的意愿得到解决,比如中共土改,也可因双方实力不相上下而得到妥协,比如国共两党1945年签订双十协议。当利害关系不能调和、不能互让时,只能依据社会矛盾的发展规律予以解决。社会上不同的利害关系具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因而具有不同的价值观。这样的价值观与社会伦理关系的价值观,由于各自的社会功能不同,两者不可混淆。

以“没有敌人”、“以爱化解恨”为突出标志的朝野和解思潮之所以行不通,原因在于它企图以伦理观、道德观去解决应该由社会矛盾观才能解决的任务。认为只要奉行“以爱化解恨”,就可以“拆除黑暗的专制社会和光明的公民社会之间的鸿沟壁垒”,迎来所谓“人人相爱”的和谐社会,这种构想只是白日作梦而已。

还说,“以爱化解恨”,“人人若坚持这样的核心价值观,不就很容易实现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天下为公’和’走向共和’吗?”不错,孙先生确实有“天下为公”的理想,以实现“大同”为目的。 “大同”是2500年前孔子构思的理想社会,以“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与当时的“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相对照,在孔夫子的年代,这种“天下为公”的描述已经是不能再现的乌托邦,何况孙中山更无力实现,现在这股和解思潮居然拿出2500年前的乌托邦进行招摇,太没有时代感了!

(二)

中共自毛泽东主政后,所造冤孽可谓大矣!无需细数,约略估计,被迫害致死、被虐待身亡者 6000万至8000万。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无端地结束于中共屠刀之下。由于强迫征粮、不准乞讨,只得扒光树皮、割尸自啖以致活生生饿死者就不下4000万。毛、邓、江、胡手上沾满百姓鲜血,各有各自的血债。

为了掩盖血腥的残酷,中共制造了众多意识形态外衣,把自己打扮成中国人民“大救星”、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社会前进的“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发明者” 。但是,剥开画皮,露出真相,“大救星”成了大独裁者, “总设计师”成了推动权力寻租、养肥特殊利益集团的罪魁祸首,“三个代表”成了出让祖国领土的大卖国贼, “发明者”成了镇压维权运动和异议人士的毛氏左派。中共建国60年,从高度极权到后极权主义,专制统治力量尽管不断衰落,但是,保守和反动势力始终在党内处于主流地位。

正当中共及其政权愈益强化打压民主自由趋向时,和解思潮却卖力地表示“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 仇恨和敌人意识都是要不得的,“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罪恶可谓大矣!和解思潮认为需要“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从而“恢复人与人之间的互爱”,建立“不同利益不同价值的和平共处”,还要为这一切提供“柔软的人性土壤”,提供“符合人性的激励”。这样的和解之论究竟对谁有利?谁需要它以缓解自己迫于维权抗争的压力?中国和解智库于2008年3月与5月在北京召开冲突与和解问题座谈会,畅行无阻,会谈纪要,照发无误,而被“改正”的1957年右派,均垂垂老矣,哪怕坐在一起聊聊也被警察告戒、驱散,登载这些右派老人回忆文章的《往事微痕》被查抄、没收。把两种不同待遇对比一下,敬请那些积极奔走“和解”的诸公静下心来想想︰这是为什么?

(三)

刘晓波君在《我的最后陈述》中提到他被当局拘留时受到的优厚待遇︰温馨广播,’悔悟’杂志,饭前、起床、睡觉均有音乐抚慰,“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环境”。管教对在押人员的尊重和关心,“让人感到温暖”。特别是刘管教,“真诚,正直,负责,善心”,实感幸运。基于此番经历,刘晓波说︰“我坚信中国的政治进步不会停止,我对未来自由中国的降临充满乐观的期待。”

与这种拘留时的优厚待遇相反,中共对自由人士、异议者的拘留、打压却十分凶恶。狱卒用拖把头捅入妇女阴户乱捣,用电棍直入男人肛门电击,这样的残酷迫害数不胜数。刘晓波从高智晟致中央的信中就可以看到对这种酷刑的揭露,他却在《我的最后陈述》中说什么“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原则之一”,“对不同政见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降”。为什么不顾事实地美化中共暴政?

海内外舆论指责中共当局扣押刘晓波为非法,刘却以在拘留时受到优厚待遇为根据,劝世人不要误解中共,鼓吹当局是善良的、人道的。如果有人指出这不过是与当权者表演的一出双簧,刘晓波君,你将何以自辩?

(四)

朝野和解论的产生有相当深刻的社会根源,试作简短剖析。

自毛泽东开始,对知识的摧残、对知识人的折磨由来已久。以改造思想的名义毁灭知识者的精神支柱是毛的执政要点。一代知识精英没有一个可以逃出这一浩劫。如今重读那些知识名人的自我批判,令人汗颜。剧作家沙叶新把它概括为︰“检讨是精神的酷刑、灵魂的暗杀、思想的强奸、人格的蹂躏,它剥夺你的尊严,妖魔你的心灵,让你自虐,让你自污,让你自惭形秽,让你自甘羞辱,让你精神自焚,让你灵魂自缢,让你自己打自己的耳光,让你自己唾自己的面孔,让你觉得你是世界上最最丑陋、最最卑下、最最错误、最最必须改造的人”,目的“就是要你放弃自我、放弃思考、放弃检验、放弃批判,决不容许有丝毫的出格之念,有半点的存疑之想;就是要你作驯服工具,让你永远和政治权威、和钦定教条保持一致,这样就有了’隐定’的社会局面,就有了’一致’的政治方阵,于是,天下太平,江山永固了。”

发动以知识人为目标的政治运动,用“阶级敌人”的紧箍咒套牢不驯服、不顺眼者。反胡风运动、反右派运动、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都是如此。被整肃者或被囚牢,或为贱民,终生不得翻身,亲友皆受牵连。甘肃酒泉市永登县夹边沟劳改农场曾关押右派887人,反革命898 人,坏分子(反右时从工人中揪出的右派载坏分子帽)438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68人,贪污、违法乱纪分子78人,还有与领导顶嘴被捆绑而来没有档案的,也有在大学被拔白旗的大学生,还有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共3000多人,大饥荒时先后被活活饿死多数,据说只存活130多人。可见,知识者不仅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而且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权。

1989年六四大屠杀彻底绞杀了青年知识界仅有的一丝活跃气息,从此,中国成为无声世界,只有一党专政的喇叭在扩散音响。以后,一部分知识精英被收买,成为御用文人,大部分知识人则远离政治,养生为主。

知识力量压制、被打散才使官民、朝野实力对比悬殊。这种状况使人们产生一种幻觉︰如果统治阶层萌生仁慈意识,产生恤民情怀,收敛暴政,开启文明,岂不是可以诞生为政的新路?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这种统治意识的宣告正是为了欺哄公众对当权者有亲如家人的错觉。在当权者来说,这是坚持一党专制的策略;在市井小民来说,这是放弃维权斗争的借口。在此基础上,官民和解、朝野互亲的思潮不断涌动。和解的倡导者认准自己的主张可以“拆除黑暗的专制社会和光明的公民社会之间的鸿沟壁垒”,当权者则认准和解思潮的泛滥有助于迷乱群众视听,延长一党专制的寿命。简言之,这股和解思潮是在中共摧毁了知识人的精神支柱、扑灭了知识人的求生意志并且绞杀了青年知识界的活跃力量的基础上产生的,与当政者和解是知识精英走投无路的一种选择。它向人们提示知识界的软弱性。

中国不可能产生索尔仁尼琴,也不可能产生萨哈洛夫,根本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以流氓无产者为基本群众,以一群军阀为骨干,以狂妄的帝王野心家为领袖的政党,它所具有的排斥知识、排斥知识阶层的本能远甚于苏共。明乎此,才能意识到代表平民的知识者任重而道远。

(20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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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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