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
李银河: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
2010年03月05日14:24
2010年03月05日14:24
如火如荼进行中的两会,不但吸引了众多的媒体记者,许多专家学者也纷纷通过博客等发表一些建议或观点。3月3日,一贯提倡 “性权利”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因一篇博文再次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这篇博文题目为《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
李银河在文章中表示,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这一罪名原来被列在‘流氓罪’中,流氓罪被取消后,这一罪名却保留下来,被列在刑法其他栏目中。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已很少适用,因此建议取消。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公民对身体拥有所有权”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李银河接下来举了5个案例,案例中的案犯都是因乱搞两性关系获罪,最严重者被判处死刑。“这些个案是我国所有与性有关的犯罪判决中问题最大的一类。所谓‘群奸群宿、聚众淫乱’不过是西方社会正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的‘性聚会’。”目前我国也存在一些此类自愿“性聚会”活动。
李银河博文中认为,此类活动的参与者在全部是自愿参与的前提之下,法律绝不应当认定其有罪。因为公民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他拥有按自己的意愿使用、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博文阅读量一天超27万
短短一天内,《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博文已有超过27万网友阅读,在天涯、贴吧等一些网站的转载帖中,引来不少非议。不少网友指责李银河破坏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人们引向沉溺性的罪恶深渊,是在博取大众眼球,但更多理性的声音支持李银河,“不能因为你不喜欢,就去强制人家不喜欢,不去做”,质疑“政府为什么对和性有关的东西都那么反感”。网友“李寻欢”称:“我曾经反对李银河的一些观点,但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她的动机,她跟她丈夫王小波一样,是真正有良心的人。”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 最新
- 最热
只看作者